关于推荐湖南省职业院校评估与咨询专家暨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湖南省职业院校评估与咨询专家库暨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库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湖南省职业院校评估与咨询专家暨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符合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湖南省职业院校评估与咨询专家库暨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库的通知》(见附件)
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推荐要求
(一)人数
1.各院(系)所属普通专业至少推荐1人,省级精品专业、特色专业等优质专业至少推荐2人;公共课部、五年制大专部各至少推荐1人。各院(系)另至少推荐1名行业企业专家。
2.管理服务部门符合条件的应尽可能都推荐。
(二)程序及时间
1.6月29日前各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登录“湖南省湖南省职业院校评估与咨询专家库暨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库管理系统”(http://218.76.27.12/zjk),填写信息表。
2.7月2日质量监控办汇总各部门推荐的专家名单。
3.7月3日学院组织审定。
4.7月5日前质量监控办根据学院审定结果将专家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阅读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湖南省职业院校评估与咨询专家库暨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库的通知》,准确领会文件精神和各项要求。
(二)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
(三)要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湖南省职业院校评估与咨询专家库暨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库的通知》
质量监控办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