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本院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有关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院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院编制的《邵阳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以在本院网站上查阅《清单》或是到院工会查询。
(二)公开形式
1.主要采用学院网站(www.syzyedu.com)、OA办公系统、微博、微信等网上公开的方式。其中学院网站、OA办公系统是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2.根据需要采取职代会、座谈会、通报会、其他相关会议和《学生手册》、规章制度汇编、文件等文本,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的方式。
3.采取其他便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院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制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也将及时更新,最迟于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学院决策事项需要征求师生员工意见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需要本院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院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院信息公开申请由院工会统一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
办公地址: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306办公室
咨询电话:0739-5300636 传真:0739-5302313
通讯地址:湖南省大祥区学院路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406办公室;邮编:422004
电子邮箱:syzyxcb@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邵阳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在本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或到本院工会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提交申请
(1)现场提交。申请人可以到本院工会办公室现场提交申请表。
(2)传真或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人可以将申请表和身份证件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通过传真、信函方式递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提交。申请人可在本院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申请表和身份证件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至本院信息公开专用电子邮箱,申请人应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
本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收到申请后,院工会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且已公开的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该信息;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学院职责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掌握单位的,及时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做出区分处理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7)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院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受理。
(8)院办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4.受理时限
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院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监督和保障
(一)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院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电话、信函方式向本院纪检监察室投诉,也可以直接到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投诉。
监督电话:0739-5300970
办公地址:湖南省大祥区学院路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308办公室
邮编:422004
(二)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也可以向上级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