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德育考评规定》,对学生的德育考评采取基本分与记实加减分的方法,即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按个人的具体表现进行记实加减分,最后确定德育等级,具体细则如下:
一、基本分
根据《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德育考评规定》确定基本分。
二、记实加减分
(一)加分
根据本学期以来学生平时德育考评记实卡或各类奖励加分。
1、品德行为表现: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识大体,顾大局,敢于同错误观点和行为作斗争者加2~5分。
(2) 集体劳动和社会实践中成绩突出者加1~2分。
(3)助人为乐,争做好人好事,有突出事迹者加2~4分。
(4)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被评为文明个人者等加2~4分。
(5)积极维护校纪校规,热爱集体,爱护公物,敢于同各种违反校纪校规现象作斗争,有实际表现者加2~4分。
(6)见义勇为,及时阻止各种不良事件的发生,有实际表现者加2~5分。
2、参加学习、科技、文体等各类活动和取得各类荣誉称号;
(1)获得各类奖学金或荣誉称号者(各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分别参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加分)。
(2)通过英语四级和取得各种中级证书(计算机三级等)者加2分。
(3)通过英语六级和取得各种高级证书(计算机四级等)者加3分。
(4)其他各种技能证书,每获得一项加2分。
(5)自学考试并成绩合格者加2分/门
(6)参加各类文体、学科竞赛等正式活动或比赛获得名次者(各类奖励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
(7)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科研论文者
国家: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校级:加1分;其他类文章(不包括简讯之类),加分减半。
(8)在正式出版社出版社会教育、文化艺术、学术科技等各类书籍刊物者加1—5分
(9)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被评为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者省级:加2分;校级:加1分。
(10)获得校、系文明寝室称号者,或校系组织的寝室文明竞赛中获奖者,每位寝室成员加分,校级:加2分;系级:加1分。
3、担任社会工作加分:(满一学期以上方可按下述加分)
(1)担任校团委副书记、学生会正副主席;党支部正副书记加3分。
(2)担任校团委委员,系团总支副书记;校学生会部长,系学生会正、副主席;党支部委员;宿舍楼长加2分。
(3) 担任校团委、学生会副部长;系团总支、学生会部长;社团负责人;班长、团支书;层长加1.5分。
(4) 担任系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班委、团支委;校团委、学生会干事、助理加1分。
(5) 担任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助理;寝室长、课代表;社团成员加0.5分,对于任职不满一学期的或学期中出现不及格课程,加分减半。一学期中担任两个及以上社会工作的,按最高分加分。
4、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上条目未提及的,可参照上述条目酌情予以加分。
二、减分:
根据本学期以来学生平时的德育考评记实卡或处分文件。
1、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等各类政治活动者减1分/次。
2、无故不参加校、系及班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者减-1分/次。
3、对班级工作不关心,不及时完成交给的任务者减3分。
4、有意污损公物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减2~4分。
5、学习违纪:
(1)旷课不满10学时者减0.5分/节。
(2)上课无故迟到、早退者减0.5分/次。
(3)影响课堂教学秩序者减0.5分/次。
(4)无故不参加晨读或早锻炼减-1分/次。
(5)晚自修时间玩游戏等违纪活动减1~3分/次。
6、有下列不文明行为者,酌情扣1~3分:
买饭菜插队;浪费水电、粮食;乱倒剩菜剩饭;不注意公共卫生,乱丢纸屑果皮;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向寝室外泼水,扔酒瓶或其他物品;在公寓、教室及走廊踢球、打球;在教室、寝室内大声喧哗;在寝室喝酒、行酒令;在校园内吸烟、骑车带人;进出校门不下车;非消防原因,随意动用消防设施、器材;留宿他人等。
7、凡男女交往不得体,造成不良影响者-5分。
8、在社会实践、外出实习等活动中,不遵守规章制度者-3—5分。
9、晚归或在外留宿者-4—10分
10、受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者:
(1)通报批评减5分。
(2)警告减10分。
(3)严重警告减15分。
(4)记过减20分。
(5)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减30分。
11、凡抽查中被评为卫生不合格寝室,每位成员减2分/次
12、在执行过中如发现有上述条目未提及的,可参照上述条目酌情予以减分。